关于开展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立项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20年工作要点》中关于深入开展“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相关要求及我校工作安排,为持续强化大学生创新意识,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现就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校级立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说明

(一)因学校开学时间未定,本次预通知暂不设定材料报送时间。待开学时间确定后,另行通知报送时间,届时不再预留申报准备时间。请各学院组织师生提前做好团队组建、确定选题及材料撰写等准备工作。

(二)大创计划包括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三种类型项目。我校往年申报项目均集中于创新训练类,其他两类项目申报数量极少,直接影响到我校获批省级尤其是国家级立项数量。因此,自今年开始,鼓励并优先支持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类项目申报,并在校级立项评审加以体现,保持三个类型项目立项数量相对均衡。请各学院做好项目类型申报规划,动员更多师生在已有技术和创新成果基础上,积极推进成果转化与市场对接,充分开展创业训练与实践活动。

(三)本年度校级立项数量原则上在50项左右。省级和国家级大创计划推荐将在本次校级立项范围内择优推荐,若省级和国家级项目申报规则发生变动,与之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选择、研究条件准备、项目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研究报告撰写及学术成果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调研、模拟企业运行、进行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掌握创业流程和方法,熟悉创业法规和政策。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以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实验的成果为基础,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并以此为出发点开展创办和管理企业的实践活动,真实经历企业创办、融资、运营及推广等所有过程。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是我校一至三年级全日制本科生,且学有余力,对学术创新及创新基础上的创业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具备从事创新创业的基本素质,有强烈的求知欲和团队协作精神。

2.申报项目应以解决科学、技术、生产、生活和社会领域的具体问题为出发点,选题应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目标内容清晰明确。培养方案内正常的实验实践教学内容不得作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立项。

3.申请者可以是个人和团队,每个团队一般由3—5名学生组成,每个学生只能申报参加一个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跨学科、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团队合作项目。

4.每个项目配备指导教师1-2名,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实行双导师制,导师由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担任。每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不能超过两项。

5.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且必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离校前完成。

6.鼓励和优先支持申报项目在完成常规建设任务基础上,制定在高级别的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持续推进项目落地及市场化的预期成果和建设目标。

三、其他

(一)申报材料

拟申报人根据项目类别选择填报《郑州航院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表》(附件1)或《郑州航院大学生创业项目申报表》(附件2),报送学院进行初步评审。学院应充分考虑项目质量及项目类型,择优推荐项目参加学校评审。材料报送事宜另行通知。

(二)经费资助

学校对获得校级、省级和国家级大创计划立项的项目给予相应资助,具体详见《郑州航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联系人:周秋霜,18768808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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