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2】1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政教育、专业教育、劳动教育等的深度有机融合,培养“新工科、新文科”背景下具有社会责任感、较高人文素养、较强创新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人才,学校决定开展第一批“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我校“航空为本、管工结合”办学特色和各学科专业特点,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探索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政教育、专业教育、劳动教育有机融合的可行模式与有效策略,深入挖掘各类课程中的创新创业教育元素,优化课程内容,改革教学模式,创新教学方法,将各学科知识传授与创新创业素养和实践能力培养有机结合,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将创新创业教育有效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打造“双创”教育升级版,促进学生全面成长与成才。
二、建设要求
(一)建设类型
1.创新创业通识示范课程。建设范围为已面向全校学生开设或拟新增设的通识选修课程。
2.专创融合示范课程。建设范围包括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已开设的各类理论和实践课程。
(二)建设内容
1.教学内容与设计
(1)创新创业通识示范课程
课程内容与主题要紧密结合学生创新创业素养与实践能力培养,与大学生思政教育、通识教育、劳动教育有机衔接,围绕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一般规律、普遍方法和创新理论,开设创新思维与方法类课程;围绕项目设计、团队生成、研讨交流、表达与沟通等环节开设领导力与沟通能力类课程;围绕机会识别与创造、商业模式设计、商业计划书写作、创业风险、融资、财务、法律等问题开设创业实务指导类课程;围绕各类高水平学科竞赛,针对赛事政策、参与流程、知识基础、实用技能、实践指导等环节开设竞赛指导类课程。
通识类课程设计要特色鲜明、规划合理、现实可行,课程教学模块和知识点设置针对性强,实用性好。制定出符合实际教学要求的、高质量的课程教学大纲,有详细的教学设计与安排,开发和编写相应的课程讲义、案例集或教材。
(2)专创融合示范课程
应基于专业培养目标和课程学科特点,在原有教学内容基础上,将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学科前沿成果、行业最新技术、行业需求、企业真实问题、创业理论等相关知识与活动以恰当形式和途径有机融入课程知识体系和教学设计,开发“专创融合”教学案例库、课件库、文献资料库等教学素材,撰写体现创新创业教育元素的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案,更新充实课程教材。鼓励联合行业企业共同参与课程建设与教学资源开发。
2.教学方法与创新
以学生和学习为中心,灵活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案例式、项目驱动式、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样化混合式教学模式,引导学生主动参与,自主学习,独立思考。
3.教学活动与评价
建立多元化学习评价体系,探索线上线下、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多元考核评价模式,鼓励探索非标准答案考核体系,包括但不限于案例讨论、调查报告、随堂测验等,体现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特色。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师德师风良好,教学效果突出,具有指导学生竞赛或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经验与成果。专创融合示范课程申报人为专任教师。
2.团队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鼓励跨学科、跨专业组建课程建设团队,鼓励吸纳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校友、企业家、投资人和企业高管联合参与课程建设和授课。
3.参加学校两期“专创融合课程建设工作坊”的教师优先推荐。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创新创业通识示范课程填写《郑州航院“创新创业通识示范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附件1),申报专创融合示范课程填报《郑州航院“专创融合示范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附件2),报所在学院进行初评。
2.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各学院推荐不超过3门。
3.各学院将推荐申报课程申请书(一式四份)和汇总表(一式一份)于2022年3月25日前报送学校众创空间419(南门办公楼B座4楼419)办公室,电子文档同时发邮件到sczx@zua.edu.cn,逾期不予受理。
4.创新创业中心、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确定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立项名单,并给予相应经费资助。
四、建设与结项
(一)建设期与要求
课程建设期为1-2年。建设期内应完成基本教学资源建设和更新,并及时应用于课堂教学。立项课程建设期内每年至少开出2个教学班,并基于最新教学资源和教学设计,进行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探索。
(二)课程结项需达到下列条件(1-2必备,3-6选2):
1.提供证明创新创业教育已全面融入课程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教学大纲、课程教案、教学视频实录(不少于2学时),专创融合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案应明确列出体现融合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活动及评价方式。
2.编写创新创业教学案例5-6个。
3.编写创新创业教材或讲义一部(建设期2年的课程必须完成项)。
4.公开发表一篇创新创业教育相关教研论文。
5.获批省级课程建设立项或建成在线开放课程。
6.团队核心成员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团队参加B类及以上学科竞赛,至少获得2项国赛奖项。
五、其他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专创融合示范课程申报推荐的相关通知,学校优先推荐建设成果丰富,效果突出的校级专创融合示范课程参加省级课程遴选。
创新创业中心 教务处
2022年3月9日
(审核人:崔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