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各学院专任教师中遴选双创兼职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5文章来源:创新创业中心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落实《郑州航院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19]45号),加强我校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建设,提升《大学生创业基础》课程教学质量,拟面向各学院的专任教师遴选一批教学质量优秀,教学效果突出,有志于从事创新创业教育事业的双创兼职教师。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教育理念先进,教学质量优秀,教学效果突出;一直从事一线教学工作,无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情况。

2.具有较强的创新思维和意识,教学创新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3.对创新创业教育有浓厚的兴趣与热情,愿意投入时间和精力,持续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探索与研究。

4.有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经验、有创业经历者可优先考虑。

二、工作职责

1.承担全校通识必修课《大学生创业基础》的教学任务,参与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

2.参与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设计开发创新创业类新课程,做好课程建设及教学组织;

3.从事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积极申报各类创新创业教育类教改课题与项目;

4.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教育活动,指导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组织学生积极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

5.积极参与创新创业领域的学习和培训,注重持续学习与能力提升,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者。

三、报名与遴选

有意向的专任老师请在12月10日前扫码填写大学生创业基础教师招聘信息登记表(或微信点击链接https://f.wps.cn/g/IlxyFInS/填写),创新创业中心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督导专家对报名者进行试讲遴选。

 

四、其他事宜

1.兼职教师承担《大学生创业基础》教学任务的课酬依据学校和创新创业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2.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兼职教师申报校级教改项目中的创新创业教育专项、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等创新创业类的建设项目。

联系人:创新创业中心教研科 冯志红,电话:61912758(编辑/冯志红 审核/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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