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2022-2023学年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教研业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6文章来源:创新创业实践部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我校工作安排,现启动2022-2023学年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教研业绩统计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要求

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统计本学院2022-2023学年的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教研业绩相关信息并审核实证材料。各类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教研业绩参照《郑州航院科研教研业绩量化办法的通知》(校科字[2019]3号)和《郑州航院科研教研业绩量化办法部分条款修订》(校科字[2021]1号)文件,统计要求如下:

(一)学科竞赛奖项

 1.奖项获得时间范围

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获奖时间以证书时间为准。

 2.基础获奖信息来源及审核

学院从教务系统“竞赛管理”模块导出本学院教师在学年内填报的获奖数据,从中筛选出本学院教师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的B类及以上学科竞赛省级及以上获奖信息、C类学科竞赛国家级获奖信息(竞赛分类列表详见附件2),均不包含优秀奖。学院专人需核查教师填报信息与相应证书的一致性,若发现不一致,请督促教师在教务系统中修改提交的获奖信息,确保两者完全一致后方可计算教研业绩。

 3.核算奖项分值

各项获奖信息审核无误后,按照教研分值标准(附件1,表1)逐一核算各奖项的对应教研业绩。

(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023年上半年正常结项的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附件3)。教研业绩分值标准见附件1,表2。

(三)2022年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优秀成果奖

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优秀成果奖(附件4,获奖时间2022年11月),教研业绩分值标准见附件1,表3。

(四)创新创业教育相关课程项目

获批的河南省2022年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2023年校级创新创业示范课程,教研业绩分值标准见附件1,表4。

注意事项

1.同一成果获得不同层次奖励的,按其最高奖励层次计算业绩分值,不重复计算。

2.单个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对应分值低于15分(含)的成果每学年最多计5项,超过5项的按照5项计算业绩,多出成果不计业绩。

、报送材料

各学院汇总本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教研业绩统计表(附件5),将电子版发送至scsjk@zua.edu.cn,纸质签字盖章版报送至创新创业中心214。截止时间2023年1月5日。

联系人:周老师,电话:61912758。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周秋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