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河南省第二批“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5文章来源:创新创业中心 浏览次数:


 

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河南省“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42号),现组织我校第二河南省“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推荐数量

学院统筹考虑自身专业特色和创新创业教育开展需求,择优推荐1课程参照教育厅基于第九届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因素确定限额的分配政策,经济学院、航空宇航学院、材料学院可分别增加1门课程。

二、申报条件

申报课程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健全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应紧密结合专业或专业大类特色,从理论到实践多维度深入挖掘,通过创新课程设计、改革实践教学模式,切实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育。

(一)课程定位。课程应为面向本科生的专业课或创新创业类课程,课程教学应充分体现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

(二)教学内容与资源。教学内容要包含学生创新思维训练、创业意识和企业家精神培养等,将创新创业理念、知识与专业课内容有机融合;要积极发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建设“专创融合”案例库、文献资料库等教学素材,将专业知识传授与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有机结合,推动专业技能型人才培养向创新型人才培养转变。

(三)教学设计与方法。课程设计应灵活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案例式、项目驱动式、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样化混合式教学模式;注重案例分析教学,可聘请行业内具有丰富创业管理经验的企业家或管理人员参与课堂教学活动;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学生在专业领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鼓励依托申报课程建设在线开放课程。

(四)教学活动与评价。建立多元化学习评价体系,探索线下线上结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化考核评价模式,促进学生自主性学习和体验式学习;鼓励建立非标准答案考核体系,包括但不限于案例分析、调查报告、课程设计、随堂测验等,体现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特色。

(五)申报课程与团队要求。所申报专业课或创新创业类课程由团队负责人所教授,且开课不低于2个学期。团队总人数不超过7人(含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团队前3人(含负责人)应至少有一位具有创新创业课授课经历,亲自参与过创新创业一线教学且不低于2个学期,或指导学生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创新创业类项目竞赛获省级以上奖项实践经历。鼓励聘请行业内具有丰富创业管理经验的企业家或管理人员参与课程设计和具体实施。鼓励组建跨学科、跨专业的课程建设团队。第一批尚未结项的省级“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负责人本次暂不申报。

三、结项周期及条件

(一)结项周期

“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建设期为2年。

(二)结项条件

“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需达到下列条件:

课程建设参照混合式课程建设标准;课程至少已经开设2个学期,且教学效果良好;结项报告中有学生创新创业教学案例3个以上或者编写创新创业教材或著作一本;积极组织课程开设班级学生参与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并在上述两项活动中至少取得一个省级以上奖项。

四、申报要求及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包括《河南省“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附件1);申报书佐证材料;时长10分钟内的说课视频(包括教学理念、课程设计、课程实施、特色创新、改革成效等),编码为:H.264/AVC,封装格式为:MP4,文件不超过300M

(二)学院遴选

拟申报课程负责人将上述材料报送至所在学院,学院根据申报条件和推荐数量对申报课程进行初选确定拟推荐课程,填写《郑州航院“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31日前将推荐课程的《河南省“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五份)、支撑材料(一份)和加盖学院公章的《河南省“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建设立项申报汇总表》(一份报送至创新创业中心214办公室。上述材料PDF电子版(汇总表报送PDF和word版本)和说课视频统一发送至scjy@zua.edu.cn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志红         电话:61912758

附件:

1.河南省“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立项申报书

2.河南省“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冯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