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6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校级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22文章来源:创新创业实践部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持续强化大学生创新意识,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现启动2026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校级立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项目立项要求

大创计划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所有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一年,且必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离校前完成。

1.创新训练项目: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选择、研究条件准备、项目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研究报告撰写及学术成果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调研、模拟企业运行、进行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参加创新创业大赛等,掌握创业流程和方法,熟悉创业法规和政策。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以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实验的成果为基础,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并以此为出发点开展创办和管理企业的实践活动,真实经历企业创办、融资、运营及推广等所有过程。

、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1.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申报对象为非毕业年级本科在校生,创业实践项目申报对象为非毕业年级本科及硕士在校生,确保在校期间完成项目。每个项目团队原则上由3-5名学生组成。

2.每位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仅能申报一项,每位学生原则上同时只能参与一个项目。有在研大创计划的项目负责人不允许再次申报。

3.申报学生应对学术创新及创新基础上的创业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具备从事创新创业的基本素质,有强烈的求知欲和团队协作精神。

(二)指导教师要求

1.指导教师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背景应与所指导项目具有较强相关性,且具有扎实的项目指导能力,能够全过程跟踪项目进展,指导学生按预定计划完成相关研究和训练任务,并取得实质性成果(学术论文、专利、竞赛奖项、实践应用等成果)。

2.每名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不超过两项。两年内指导项目未通过结项的不得再次申报。若指导的2025年立项项目不能顺利结项的,取消2026年立项资格。

3.每个项目配备指导教师1-2名,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实行双导师制,导师由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担任。

(三)项目来源

申报项目应以解决科学、技术、生产、生活和社会领域的具体问题为出发点,选题应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目标内容清晰明确。优先支持面向国家空天战略布局、低空经济发展和河南区域实际需求,直接来源于产业一线和企业真实技术需求的选题。培养方案内正常的实验实践教学内容不得作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立项。

三、申报流程及材料提交

1.申报流程

拟申报人参照申报表填写要求(附件1),根据项目类别选择填报《郑州航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2,创新训练项目填报)或《郑州航院大学生创业项目申报表》(附件3,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填报)。

2.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各学院于2026年3月9日之前将项目申报表(一式3份,A4正反面打印,页码不超过40页,请勿胶装)、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附件4)纸质版报送至创新创业中心212室,电子版发送至sczx@zua.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学院大创计划申报”,项目申报表电子版以“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命名,如“创业实践项目:高层建筑快速灭火精准投送飞行器”)。

四、其他

1.申报类型:申报团队应合理选择项目申报类型,制定可持续研究计划,鼓励参加C类及以上高水平学科竞赛(尤其是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等竞赛),积累高层次成果,对建设成效突出的项目,推荐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展示。省级和国家级大创计划推荐将在本次校级立项范围内择优推荐,若省级和国家级项目申报规则发生变动,与之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经费资助:学校对获得校级、省级和国家级大创计划立项的项目给予相应资助。

3.结项验收标准结项验收参照郑州航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项验收标准(附件5)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4.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学院须对指导教师专业背景与项目的相关性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指导力量与项目需求相匹配。同时,学院和指导教师应注重加强学生学术诚信教育,若在项目申请、实施和结项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剽窃等任何形式的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撤销项目立项资格,收回资助经费,并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徐老师,61912758。

附件:1.申报表填写要求

2.郑州航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3.郑州航院大学生创业项目申报表

4.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汇总表

5.郑州航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项验收标准

(编辑:徐艳 审核:席俊杰、周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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