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激发我校大学生创新活力,培养创新思维、弘扬创新精神,提升创新实践能力,选树大学生创新标杆,营造勇于创新,崇尚实践的校园文化氛围,现开展我校2026年大学生“创新之星”系列荣誉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荣誉设置与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设立“创新之星”系列荣誉,荣誉称号及评选名额如下:
1.大学生“创新之星”:原则上不超过5人。
2.大学生“创新晨星”:原则上不超过10人。
3.大学生“创新新星”:原则上不超过15人。
三、推荐限额与申报要求
1.各学院推荐参加学校评选人数不超过2人。
2.获得A+类学科竞赛国家级奖项的项目负责人可单独申报,不占用学院推荐名额。
3.已获评往届大学生“创新之星”者,不再参加本次申报。
四、申报条件
拟参与大学生“创新之星”系列荣誉申报的学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科学素养。
(二)富有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创新实践能力,在科技创新、学科竞赛等方面表现突出。
(三)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学术不端及违法违纪记录。
(四)积极参与学科竞赛并获得相应奖项,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A+类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项且排名前十,或获得省级奖项且排名前五;
2.在A类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项且排名前五,或获得省级奖项且排名前三;
3.在B类、C类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项且排名前三;
4.作为负责人,在所学专业密切相关的其他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项。
(五)除具备上述(一)至(四)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在权威学术期刊公开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排名前5)。期刊须符合《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科研业绩量化办法(修订)》(校科字〔2023〕11号)相关条款要求,其中自然科学类属于第1至7条规定范围,人文社科类须达到七级及以上标准。
2.获得授权且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排名前5),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且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
3.参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或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且排名前三,或主持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五、工作安排
(一)学院初选与推荐
各学院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对照评选标准开展材料审核与初选工作,切实保障初选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并对推荐人选事迹的真实性负责。各学院确定推荐人选后,须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二)学校评选
学校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材料审核,组织开展现场展示答辩,经专家评审,最终确定拟授予2026年校级大学生“创新之星”系列荣誉称号的人选名单。
(三)表彰宣传
学校对评选出的2026年大学生“创新之星”系列荣誉称号获得者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相应奖励。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创新之星”系列荣誉获得者事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六、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于10月26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申报表一式五份、汇总表一份、支撑材料一份,均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创新创业中心212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sczx@zua.edu.cn。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371-61912758
附件:
1.2026年大学生“创新之星”系列荣誉评选申报表
2.2026年大学生“创新之星”系列荣誉评选推荐汇总表
(编辑:徐艳;审核:周会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