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平台申报认定及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5文章来源:创新创业孵化部 浏览次数:

为深入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激发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创造思维,强化创新训练与创业实践能力培养,做好优质创新创业项目、团队和成果的早期培育,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首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平台申报认定与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思路

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平台是我校建设“1+N”众创空间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建设旨在发挥各学院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和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早期培育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各学院充分利用自身学科专业优势和特色,依托本院教师团队、创新平台、科研仪器设备等优质资源,建设面向学生开放的创新实验室、工作坊或创客空间等创新创业实践平台,支持学生在教师团队指导下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采取项目驱动方式开展创新训练、创意制作、模型开发、创业实践等活动。提倡多学科交叉组建师生团队,鼓励接纳跨学院多专业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以各学院先建设,创新创业中心后认定并给予运营经费资助的方式开展。

二、申报认定条件

1.已开辟独立使用、完全开放的专用场地。

2.配备学生开展创新训练、创意制作、模型开发等所必需的小型仪器设施设备和消耗材料等。

3.具有不少于5人的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各类竞赛或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经验的指导教师团队。

4.有规范健全的学生招募,平台开放、管理和监督制度。

5.配有专职人员负责平台管理,指导学生规范使用场地和仪器设备,确保安全稳定和常态开放。

三、认定与管理

1.每个学院限主导申报建设1个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创新创业中心组织专家采用材料审查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认定评审。

2.创新创业中心对获批认定的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平台给予相应经费资助,该经费限用于学生开展创新训练、创意制作、模型开发、创业实践等活动所需要的耗材、小型设备支出。

3.创新创业中心每年组织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平台认定及资助工作,第二年及以后每年的认定依据以上年度平台开放运行、项目培育、大创计划、“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A+类竞赛成果及经费支出等方面情况综合考量。

4.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培育的创新性强、市场潜力大的创新创业项目可优先推荐入驻学校众创空间获得进一步创业孵化。

四、材料报送

请拟申报学院对照认定条件及要求,认真填写认定申报表(附件),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于325日前将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交至创新创业中心孵化部办公室(郑航众创空间20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czx@zua.edu.cn

联系人:杨文涛,电话:61912759

附件: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平台认定及资助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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