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航众创空间入驻团队(企业)考核管理办法(中心发字[2023]3号)

发布时间:2023-06-07文章来源:创新创业孵化部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完善众创空间管理体系,激发大学生创业活力,促进创业项目高质量发展,提升大学生创业成功率,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众创空间运营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字〔2022〕37号)以及上级科技、人社主管部门对众创空间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周期和程序

(一)考核时间

每年12月底或次年年初对在孵团队(企业)进行集中考核。其中当年度6月30日以前获批入驻项目团队(企业)参与考核,7月1日以后获批入驻项目团队(企业)次年考核,获批入驻日期以公示期结束当天为准。

(二)考核程序

1.项目团队(企业)根据《郑航众创空间入驻项目团队(企业)年度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自评;

2.创新创业中心对考核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根据《郑航众创空间入驻项目团队(企业)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对各项目团队(企业)进行量化核分;

3.创新创业中心组织专家对入驻项目团队(企业)进行会议评审,根据考核期内项目推进情况及特色亮点工作总结报告进行现场打分;

4.根据规定权重,汇总量化核分及现场会评打分情况,计算各项目团队(企业)最终得分;

5.公布考核结果。

二、考核得分构成与考核结果

各项目团队(企业)最终得分取决于该团队(企业)在三类指标上的表现。计算公式如下:

最终得分=第二类指标量化核分+第三类专家会评打分-第一类扣分累计数。

第二类和第三类指标满分均为50分,第一类指标扣分上不封顶,扣完为止。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最终得分在80分(含)以上为优秀,60(含60分)至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为优秀和合格的,视为通过众创空间年度考核,下一年度可继续在众创空间孵化。结果为不合格的即为考核未通过,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出手续。

三、其他事项

1.如出现《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众创空间运营管理办法》以及《郑州航院众创空间日常管理条例中勒令退出情形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2.未尽事宜由创新创业中心解释。

附件:郑航众创空间入驻项目团队(企业)年度考核指标体系.docx

创新创业中心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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