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立项申报暨省级、国家级推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和《郑州航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附件1)文件精神,为激发大学生创新思维和创造活力,强化大学生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学校决定组织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校级立项申报暨省级、国家级的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选择、研究条件准备、项目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研究报告撰写及学术成果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调研、模拟企业运行、进行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掌握创业流程和方法,熟悉创业法规和政策。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以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实验的成果为基础,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并以此为出发点开展创办和管理企业的实践活动,真实经历企业创办、融资、运营及推广等所有过程。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是我校一至三年级全日制本科生,且学有余力,对学术创新及创新基础上的创业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具备从事创新创业的基本素质,有强烈的求知欲和团队协作精神。

2.申报项目应以解决科学、技术、生产、生活和社会领域的具体问题为出发点,选题应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目标内容清晰明确。培养方案内正常的实验实践教学内容不得作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立项。

3.申请者可以是个人和团队,每个团队一般由3—5名学生组成,每个学生只能申报参加一个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跨学科、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团队合作项目。

4.每个项目配备指导教师1-2名,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实行双导师制,导师由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担任。校内指导教师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每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不能超过两项。

5.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且必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离校前完成。

6.鼓励和优先支持申报项目在完成常规建设任务基础上,制定在高级别的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持续推进项目落地及市场化的预期成果和建设目标。

三、申报和立项程序

1.拟申报人根据项目类别选择填报《郑州航院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表》(附件2)或《郑州航院大学生创业项目申报表》(附件3)一式两份,交所在学院。

2.各学院组织初步审核和筛选后于419日前统一报送至南门行政楼众创空间202电子版发送至sczx@zua.edu.cn.

3.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申报项目的质量和数量情况确定校级立项数量。

4.根据校级评审中的专家投票结果排序,根据教育厅分配项目名额择优推荐部分校级立项项目参加省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遴选。

四、其他事宜

学校对获得校级、省级和国家级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给予相应资助,具体详见附件1



                       创新创业中心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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