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关于深化高等教育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系列文件精神,推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提高学校创新创业教育质量和创新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中层换届及学院中层干部分工调整情况,现组织各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调整工作,以切实落实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学院主体责任。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小组构成及职责
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齐抓共管,统一行动,分工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和指导本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开展与落实。
(一)小组构成
组长:各学院院长
副组长:各学院党委书记
成员:学院其他中层干部、专业负责人及教研室主任等
(二)工作职责
1.制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规划与年度计划;
2.营造创新创业教育文化氛围;
3.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探索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的路径与模式,挖掘和充实专业教育中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加强专业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培养;
4.基于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探索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和学生学业考核评价改革;
5.立足学院学科专业优势,依托学院教学科研实验室、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等平台和资源,创造条件,建设学院创客空间,面向师生,开展形式多样的创新训练和创新创业实践,做好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团队和成果的早期培育;
6.加强产学合作和校企协同育人,为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营造真实环境,提供便利条件;
7.组织师生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项目的申报、推荐和管理;
8.落实创新创业师资培训和学生创业培训;
9.负责学院各类创新创业教育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以及创新创业典型案例的发掘、总结、提炼和上报工作;
10.其他创新创业教育相关工作。
二、调整要求
1.小组调整
请各学院根据本学院中层干部调整情况及学院发展实际,统筹考虑,及时调整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以学院文件形式加以明确。
2.分管双创工作负责人、联络人更新
请各学院及时更新分管双创工作负责人和联络人,分管双创负责人原则上由学院分管教学或实践教学副院长担任,联络人原则上由教学办公室相关人员担任。
3.其他
因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综合性,工作事务基本同时涉及教师群体和学生群体,为保证学院内部信息的及时推送和有效传达,请各学院内部确定一名学生管理人员,协助联络人做好与学生群体相关的创新创业工作的通知与组织。
三、请各学院于11月17日前将学院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调整文件,分管负责人和联络人登记表(附件)报送学校南门办公楼众创空间41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sczx@zua.edu.cn。
创新创业中心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