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平台绩效考核暨2023年认定与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3文章来源:创新创业孵化部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完善我校“1+N”众创空间体系建设,引导学院教师团队、创新平台、科研仪器设备等优质资源面向学生全方位开放,为创新创业项目、团队和成果做好早期培育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以前立项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平台(以下简称“学院双创平台”)绩效考核暨2023年平台的认定与资助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认定与管理

(一)建设思路

学院双创平台是我校建设“1+N”众创空间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建设旨在发挥各学院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和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早期培育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各学院充分利用自身学科专业优势和特色,依托本院教师团队、创新平台、科研仪器设备等优质资源,建设面向学生开放的创新实验室、工作坊或创客空间等创新创业实践平台,支持学生在教师团队指导下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采取“项目驱动”方式开展创新训练、创意制作、模型开发、创业实践等活动。提倡多学科交叉组建师生团队,鼓励接纳跨学院多专业学生。

学院双创平台建设以各学院先建设,创新创业中心后认定并给予运营经费资助的方式开展。

(二)认定与管理

1.学校每年开展学院双创平台的认定工作,对获批认定的平台拨付资助经费。该经费限用于学生开展创新训练、创意制作、模型开发、创业实践等活动所需要的耗材、小型设备支出。

2.学院双创平台要有目的、有计划的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鼓励多学科交叉整合,做好创新创业项目的早期和持续培育,为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竞赛、申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及孵化创新创业项目提供支持。

3.各学院双创平台首次获批认定且运营一年后,接受学校绩效考核。考核依据上年度平台硬件条件建设、制度与文化建设、开放运行、项目培育、活动组织、成果及经费支出等方面情况综合考量。顺利通过考核者,学校继续提供运营经费支持。

4.学院双创平台培育的创新性强、市场潜力大的创新创业项目可优先推荐入驻学校众创空间获得进一步创业孵化。

二、2022年以前立项学院双创平台绩效考核

(一)考核对象

所属学院

平台名称

平台负责人

专职管理人员

航空工程学院

“智创未来-新概念无人机设计”创客工坊

刘战合

张超

智能工程学院

“菁心智造”创客工坊

赵雪专

刘超慧

材料学院

“航空材料创新”创客空间

关莉

陈晓雨

蓝天书院

“蓝天雨露”创客工坊

横峰

付昊

符柯

管理工程学院

“允管允工”创客工坊

张睿

陈明

民航学院

“民航科技与服务创新”创客空间

佀庆民

左权

土木建筑学院

智慧建造创客工坊

李新平

张明飞

(二)考核要求

1.考核内容

1)硬件条件建设情况:平台物理空间面积、空间布局、创新创业环境、硬件设备、耗材提供等情况。

(2)管理制度及文化氛围建设情况:完全开放和安全保障制度落实情况,平台氛围营造和文化墙建设等情况。

(3)集聚创新创业大学生情况:平台内活跃团队、项目、大学生总数量,考核期内新增团队、项目、大学生数量。

(4)集聚相关专业创新创业导师情况:平台内活跃创新创业导师数量,以及为平台内入驻团队指导情况。

(5)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考核期内开展各类创新创业讲座、论坛、沙龙、项目路演等创新创业培训和活动次数。

(6)创新创业成果情况:考核期内平台内活跃师生团队获得的学校认定的B类及以上竞赛奖项,获得专利、软著等知识产权数量,优秀团队获批入驻郑航众创空间的数量。

(7)其它特色工作情况:符合本学院专业特色以及跨学科、专业组建团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特色经验与做法等。

2.考核方式与结果运用

(1)考核采取成果量化计分(标准见附件1)和现场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两种方式在最终绩效考核得分中各占50%权重。量化计分由创新创业中心根据各平台提交实证材料逐一统计核算,现场评审由专家组进行现场考察复核评分。

(2)顺利通过考核者,直接列入2023年认定与资助的平台名单。考核未通过的,取消平台称号,且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认定。

3.材料要求

请相关学院及负责人认真准备考核材料,根据平台建设要求及考核标准填写绩效考核申请表(附件2)、撰写平台工作总结、提供绩效相关证明材料,并将三份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于3月6日前交至创新创业中心孵化部办公室(郑航众创空间20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czx@zua.edu.cn。

三、2023年平台认定与资助申报

(一)申报认定条件

1.已开辟独立使用、完全开放的专用场地。

2.配备学生开展创新训练、创意制作、模型开发等所必需的小型仪器设施设备和消耗材料等。

3.具有不少于5人的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各类竞赛或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经验的指导教师团队。

4.有规范健全的学生招募,平台开放、管理和监督制度。

5.配有专职人员负责平台管理,指导学生规范使用场地和仪器设备,确保安全稳定和常态开放。

(二)材料报送

拟申报学院对照认定条件及考核标准,认真填写认定申报表(附件3),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于3月6日前将装订成册的纸质版(一式3份)交至创新创业中心孵化部办公室(郑航众创空间20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czx@zua.edu.cn。

联系人:杨文涛,电话:6191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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