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6文章来源:创新创业中心教研部 浏览次数:

 

 

各教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河南省政府关于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相关政策,根据河南省专创融合课程建设的相关要求,为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政教育、专业教育、劳动教育等的深度有机融合,培养“新工科、新文科”背景下具有社会责任感、较高人文素养、较强创新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人才,现组织2023年校级“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我校办学特色和各学科专业特点,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探索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政教育、专业教育、劳动教育有机融合的可行模式与有效策略,深入挖掘各类课程中的创新创业教育元素,优化课程设计,充实课程内容,改革教学模式,创新教学方法,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将专业知识传授与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有机结合,推动专业技能型人才培养向创新型人才培养转变,促进学生全面成长与成才。

二、建设要求

(一)建设类型

1.创新创业通识示范课程。建设范围为已面向全校学生开设或拟新增设的创新创业类通识选修课程。

2.专创融合示范课程。建设范围包括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已开设的各类专业理论和实践课程。

(二)建设内容

1.教学内容与设计

1)创新创业通识示范课程

课程内容与主题要紧密结合学生创新创业素养与实践能力培养,与大学生思政教育、通识教育、劳动教育有机衔接,围绕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一般规律、普遍方法和创新理论,开设创新思维与方法类课程;围绕项目设计、团队生成、研讨交流、表达与沟通等环节开设领导力与沟通能力类课程;围绕机会识别与创造、商业模式设计、商业计划书写作、创业风险、融资、财务、法律等问题开设创业实务指导类课程;围绕B类及以上学科竞赛,针对赛事政策、参与流程、知识基础、实用技能、实践指导等环节开设竞赛指导类课程

通识类课程设计要特色鲜明、规划合理、现实可行,课程教学模块和知识点设置针对性强,实用性好。制定出符合实际教学要求的、高质量的课程教学大纲,有详细的教学设计与安排,开发和编写相应的课程讲义、案例集或教材。

2)专创融合示范课程

应基于专业培养目标和课程学科特点,积极发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在原有教学内容基础上,将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学科前沿成果、行业最新技术、行业需求、企业真实问题、创业理论等相关知识与活动以恰当形式和途径有机融入专业课程知识体系和教学设计,开发“专创融合”教学案例库、课件库、文献资料库等教学素材,撰写体现创新创业教育元素的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案,更新充实课程教材。鼓励联合行业企业共同参与课程建设与教学资源开发。

2.教学方法与创新

以学生和学习为中心,灵活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案例式、项目驱动式、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样化混合式教学模式,引导学生主动参与,自主学习,独立思考。注重案例分析教学,可聘请行业内具有丰富创业管理经验的企业家或管理人员参与课堂教学活动;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学生在专业领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

3.教学活动与评价

建立多元化学习评价体系,探索线上线下、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多元考核评价模式,促进学生自主性学习和体验式学习。鼓励探索非标准答案考核体系,包括但不限于案例讨论、调查报告、随堂测验等,体现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特色。

(三)建设期限

课程建设期为1-2年。建设期内应完成基本教学资源建设和更新,并及时应用于课堂教学。立项课程建设期内每年至少开出2个教学班,并基于最新教学资源和教学设计,进行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探索。

    (四)结项要求

课程结项需达到下列条件(1-2必备,3-6选2):

1.提供证明创新创业教育已全面融入课程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教学大纲、课程教案、教学视频实录(不少于2学时)。专创融合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案应明确列出体现融合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活动及评价方式。

2.编写学生创新创业教学案例5-6个。

3.编写创新创业教材或讲义一部(建设期2年的课程必须完成项)。

4.公开发表一篇创新创业教育相关教研论文。

5.获批省级课程建设立项或建成在线开放课程。

6.积极组织并指导课程开设班级学生参与“互联网+”大赛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并在上述两项活动中至少取得一个省级以上奖项或立项。

、申报要求

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师德师风良好,教学效果突出,具有指导学生竞赛或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经验与成果专创融合示范课程申报人为专任教师。已有校级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立项且未结项的的教师暂时不得申报。

2.团队人员不少于5人,鼓励跨学科、跨专业组建课程建设团队,鼓励聘请行业内具有丰富创业管理经验的企业家或管理人员参与课程设计和具体实施。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创新创业通识示范课程填写《郑州航院“创新创业通识示范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附件1),申报专创融合示范课程填报《郑州航院“专创融合示范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附件2),报所在学院进行初评。

2.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各学院推荐不超过3门。

3.各学院将推荐申报课程申请书(一式四份)和汇总表(一式一份)于20233月1日前报送学校创新创业中心07西北角创新创业楼)214办公室,电子文档同时发邮件到scjy@zua.edu.cn,逾期不予受理。

4.创新创业中心联合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确定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立项名单,并给予相应经费资助。

、其他

校级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属于学校本科教学工程课程项目之一。学校将根据教育厅关于省级专创融合示范课程相关文件和要求,优先推荐建设成果丰富,效果突出的校级专创融合示范课程参加省级课程遴选。

联系电话:61912758

 

 

                                     创新创业中心   教务处

                                      2023215

 (编辑/冯志红 审核/崔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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