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2023-2024学年双创成果教研业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2文章来源:创新创业实践部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教研业绩核算相关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2024学年双创成果教研业绩统计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之间的学科竞赛奖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结项优秀的校级双创教改项目。

文件依据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研业绩量化办法(试行)》(校党字〔2024〕7号)、《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字〔2022〕7号)、《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字〔2024〕37号)

三、业绩核算原则

(一)2023年8月31日-12月31日之间取得的学科竞赛奖项的等级以《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字〔2022〕7号)为依据;2024年1月1日-8月31日之间取得的学科竞赛奖项的等级以《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字〔2024〕37号)为依据。成果以证书注明时间为准。

(二)同一项目或成果参加不同竞赛和多次参加同一竞赛获奖的,仅按最高奖项计算业绩,不重复计算。同一学生同一学年在同一竞赛中多次参赛获奖的,仅计1项最高奖项。

(三)每位教师指导学生学科竞赛奖项业绩分值≤15分的超过5项的,按5项计算。

(四)2024年1月1月-8月31日之间的学科竞赛成果业绩核算还需遵循以下原则:

1.以个人形式参赛获奖的,按照奖项对应业绩标准的一半执行。某项竞赛同时设个人奖和团队奖时,仅对团队奖项计教研业绩。

2.单个学院在某一项B类及以下学科竞赛上获得国奖数量超过5项的,仅取排名前5的奖项计算教研业绩。因并列排名,出现应计业绩奖项总数超过5项的,由学院对5个奖项教研业绩总额进行重新分配。

四、统计要求

各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统计本学院2023-2024学年的双创教研业绩相关信息,并审核实证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科竞赛奖项

1.数据导出

从教务系统“竞赛管理”模块导出本学院教师在学年内填报的学科竞赛奖项信息,下载证书扫描件,并从中筛选出本学院教师为第一指导教师的B类及以上学科竞赛的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C类学科竞赛国家级奖项。分学期学科竞赛等级信息详见附件1。

2.信息审核

逐一核对系统导出获奖信息与证书扫描件是否一致,若发现不一致,请督促相关教师在教务系统中修改提交的获奖信息,确保两者完全一致后方可计算教研业绩。

3.核算分值

各项获奖信息审核无误后,根据核算原则,按照教研分值标准(附件2)核算指导学科竞赛的业绩分值。

4.其他说明

指导研究生获得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主办)奖项的业绩由研究生处统一核算。其余学科竞赛奖项,和本科生奖项一起核算,由各学院统一汇总并附实证材料同步报送。

(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统计范围为2023年立项并已结项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附件3)。教研业绩分值标准见附件2。

(三)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

统计范围是2023-2024学年指导学生获得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教研业绩分值标准见附件2。

、报送材料

2024年12月4日前,各学院统计双创成果教研业绩统计表(附件4)(如含指导研究生竞赛获奖,附奖项证书复印件),纸质签字盖章版报送至创新创业中心212办公室,纸质材料的电子版同步发送至scsjk@zua.edu.cn

联系人:周老师,电话:61912758

 附件1 郑州航院学科竞赛列表(2023-2024学年分学期竞赛列表).pdf

 附件2 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教研业绩标准.pdf

 附件3 2023年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pdf

 附件4 2022-2023学年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教研业绩统计表.xlsx


 

(编辑:周秋霜/审核: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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